客家語能力指標-寫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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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語能力指標-分段能力指標 查詢

5.寫作能力[第一、二階段以聽說為主,若學生有能力學習,可以提前。]

5-3-1能寫出課本中常用的客家語詞。

5-3-2能用客家常用語詞寫出句子。

5-3-3能用客家語寫出自我介紹。

5-4-1能對譯淺易客家語與國語的書面文字。

5-4-2能以客家語寫成文句。

5-4-3能以客家語記述自己身邊或本土有關的人、事、物。

5-4-4能以客家語寫出簡易諺謠或自編詩歌。

5-4-5能運用各種媒體或工具書等輔助練習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