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思晨語法譬如水313-罪福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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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幸福奉學
每天都是做這樣的叮嚀,也是這樣分享。
心要照顧好,我們若是心沒照顧好,有時差之毫釐,失於千里,所以「為善最輕安,為惡罪自獲」。
自作還自受,至愛最親都無法代受,所以我們大家,還是要自己守好這念心,而且這一念是好心。
我們來看看再接下來一段文字,經文是這麼說:「此事不遠,不關他人,正是我身自作自受,雖父子至親,一旦對至,無代受者。」
這段文字我們就能體會,這一生做的,現在往生了,其實不遠,才剛做過而已。人間的日子本來就不長,這一生結束之後,到了閰羅殿,不多久的事情,所以所做的惡事是明明歷歷。
所以說:「此事不遠。」這件事情算起來時間不久,這不是別人做的,是我做的,和別人無關。我們自己起心動念,才會做這些事,即使是人家叫我們去做,也是我們自己的心動念,我們才會去做。就算是成群結黨,同樣還是自作。所以我們要承認,這就是我自己自作自受,在閰羅殿前,無法推給別人。
「雖父子至親」一旦不孝的人到了閰羅殿,即使父母至親,想原諒都沒辦法。
在花蓮發生這樣的事,兒子有躁鬱症病一發作,就是對母親,對家庭,有暴力的現象。儘管看他病發作時,大家會怕就會報警,警察想到將他送到醫院治療。
這位患者他知道——「我離開家庭就會被關起來。」儘管是治療,所以他也會跪在地上,向母親哀求:「我會改,我不會再發作等等…」母親看到兒子跪地哀求,換成母親也向警察要求,像這樣的情形有三次。
所以最後這次半夜發作,心中懷疑他的母親疼他侄子,所以疑心起,惡念惡行就生起,所以跑進母親房間,把六個月很可愛的孩子,抓起來捽在床下。
這麼幼小的孩子怎能承受!所以頭骨裂開,還腦震盪。送到醫院,孩子昏迷腦腫,腦水腫,幸好及時急救,孩子的生命救回來了。但是腦受傷之後,以後長大有沒有後遺症?不知道。
像這樣,母親再有慈愛,只要兒子犯了這種動作,一樣要送去治療。而且也已經有觸犯傷害罪了,既然發生了,母親再慈愛也救不得了。
所以,即便父子至親,業真的做出來在對質時,業已經發生現前了,也無人可代受。
所以我們應該要時時提高警覺,我們的習氣要常常很寬心。我們的心若不寬大,即使不是惡意傷害,鬱悶一直壓住壓住,變成憂鬱症或是躁鬱症。雖然不是故意傷害,但是一旦心理有病,這時候他什麼行動,自己都控制不住。
所以我們修行最重要的,我們就是要防非止過。戒要預防,不對的事,我們不要常常積在心理,自然心就不會累積煩惱。
都是因為先發生了病態煩惱覆心,所以才會罪行現前。所以我們學佛,我們就要好好將心照顧好,心要寬,念要純。
修行有修要有證,有聞要有解。聽了後我們自己要能理解,還有什麼好計較?還有什麼可埋怨的地方?沒有了一筆勾消了,這樣就是聞而解,這樣我們修行才真的有所得。所以有修,有證,學佛這點很重要。
要不然到了閰羅殿時,所犯的罪過「絲毫不爽」。「而況此事非久遠」,在閰羅殿我們被判決時,這是不久前的事。「本不關於人,正是我自身作孽」我們自己作孽,作孽就是罪孽,應當自受,要很甘願,甘願要自受,你要推給別人也沒辦法。
所以「足見父子至親、妻子至愛,到得一旦對至之時」還是「教誰代我?」到底什麼人要來代替我?我若犯罪時誰來代替我受罰、受報?沒有,「只得自甘領受也」。
這就是對我們再次警愓,即使至親最愛都沒有辦法,自作自受。
如同我們口渴,要別人代替我們喝水,生病要人代替我們吃藥,這都是不可能的事,所以還是「自作還自受」。
下面這段懺文再說:「我等相與得此人身,體無重疾,各自努力,與性命競。」
我們現在都能得此人身,我們的身體;現在又「體無眾病」,我們的身體又很健康,沒有什麼疾病。所以應該「各自努力」,大家自己要趕快努力「與性命競」。
常常說我們要「與時日競」,現在這段經文就說,我們要和生命稍微競爭一下。
我常常說:「這個身體沒有所有權,只有所有權。」過去也有一句話這樣說:「身是載道器。」我們想要如何修行,想要如何行菩薩道造福人群,若沒有這個身體,六波羅蜜行也行不通了。
什麼是六波羅蜜行?大家應該知道,六波羅密行就是:「布師、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
我們這個身體就是載道器,我們要好好利用才能行菩薩道造福人群。
下面一段經文再說:「大怖至時,悔無所及,是故至心求哀懺悔。」
我們現在沒有好好利用身體,好好修行?聽經要聞、思、修,有聞要有解;修行我們要認真,有修要有證!
我們就要趁現在行動自如還健康,我們能六度萬行,能造福人群。不要等到真的無法做,才想要補救。有很多人等到病了才發願:「好啦,不然等到我如果健康時再來做!」病了是不是真的能再恢復健康?
有的人恢復了,又說:「好啦!等我行動自由些再來做!」是不是可能恢復到,真的行動很自由呢?都很難。
所以等到生病死亡,這種「大怖至時」,到了那時候就「悔無所及」。
我們最怕的就是病,更怕的就是死,這叫做「大怖」,很恐怖,人若生病了,真的讓人很害怕。到那個時候才——「後悔了,那時候很多人要我做,我怎麼不做呢?那時候那麼多機會,我能救人,我能為善造福,為什麼我那時候不做呢?」後悔來不及了。
所以「是故至心求哀懺悔」,我們真的要時時懺悔在前。還未往生之前,我們大家要知道,人人都是凡夫誰能無過。不要以為我這一生,都沒有做過錯事;有啊,多少起心動念,舉手動作,我們一生都沒有做錯事,那是不可能的。
我們這一生即使沒做過,上輩子我們也不知道。趁著我們這一生,為人身聞佛法,三世的罪過,我們也要好好懺悔。懺悔過去,現在或是末來,懺過去就是悔未來。所以希望大家,要時時自我警惕,其實自作自受。
有一段這樣的經文,佛在世時,當時有一位年輕人,因為他不是出家人,他是一個很貧窮的行乞者,他所信的是婆羅門教,但是有一天,他就來請教佛陀說——
他說:「我常常去向人乞討,但是我所乞討的,是用來供養我的父母。我的父母年老了,我的家庭很貧困,我無法出外做生意,也無法出外做工,我要侍候在父母身邊。我很貧困,所以我不得不乞討。」
他接著說:「但是我乞討,我是很如法乞討,我守規矩地向人乞討。人家若給我,我會很感恩;人家若不給我,我也很感恩,我不敢怨嘆。我很如法,我這樣去向人乞討,來供養我的父母。這樣不知道我有沒有錯,這樣我是不是有福呢?」
佛陀聽了也很感動,他是孝順而供養父母,雖然都是向人乞討,去乞食。不過佛對這位年輕人很欣賞,也很讚歎他,佛陀就對他說:「鬱多羅,確實你這樣做有福,因為你是為了你的父母,供養你的父母,不是不去做工,不是不去做生意,你是為了守在父母身邊,所以你有福。」
佛陀對這位的讚歎,他就說了一段偈文:「如汝於父母恭敬修供養,現世名稱流,命終生天上。」
「你對你的父母,像在供佛一樣,這樣視父母如佛,這種恭敬修供養,在現在如法。」
稱流——就如如法如流,這沒有錯,很如法。
「你若命終時,你能生天上,造福得福。」因為他不是出家,他沒有修一切行,只是修這一項供養父母,這樣他就有福了。所以「將來,你現在很如法,將來命終能生天上。」
我們從這段文字就能看到,他自己孝順父母,去乞討來供養父母,恭敬尊重,如此將來他所得到的,也是自己得福,也是自己生天上,也無法把父母帶上去,沒辦法,還是自作福自受福。
所以佛說了這段經文之後,大家也很歡喜,了解佛陀他告訴我們,「罪福分明。」造罪者要自受,造福者也是自受。
所以我們應該要時時,將我們的心照顧好,好好把握時間,利用健康的身體,能做要趕快做,所以罪福分明,分分已獲。
所以大家,要多用心!
2.幸福分享
2-1 幸福影片連結---靜思晨語法譬如水313-罪福分明
3.幸福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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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幸福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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