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與生活科技能力指標-科學與技術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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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11月3日 (四) 23:01由Birdd對話 | 貢獻所做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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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與生活科技能力指標-分段能力指標 查詢

3.科學與技術本質

第一階段(國小一至二年級)

3-1-0-1能依照自己所觀察到的現象說出來。

3-1-0-2相信每個人只要能仔細觀察,常可有新奇的發現。

第二階段(國小三至四年級)

3-2-0-1知道可用驗證或試驗的方法來查核想法。

3-2-0-2察覺只要實驗的情況相同,產生的結果會很相近。

3-2-0-3相信現象的變化,都是由某些變因的改變所促成的。

第三階段(國小五至六年級)

3-3-0-1能由科學性的探究活動中,瞭解科學知識是經過考驗的。

3-3-0-2知道有些事件(如飛碟)因採證困難,無法做科學性實驗。

3-3-0-3發現運用科學知識來作推論,可推測一些事並獲得證實。

3-3-0-4察覺在「以新觀點看舊資料」或「以新資料檢視舊理論」時,常可發現出新問題。

3-3-0-5察覺有時實驗情況雖然相同,也可能因存在著未能控制的因素之影響,使得產生的結果有差異。

第四階段(國中一至三年級)

3-4-0-1體會「科學」是經由探究、驗證獲得的知識。

3-4-0-2能判別什麼是觀察的現象,什麼是科學理論。

3-4-0-3察覺有些理論彼此之間邏輯上不相關連,甚至相互矛盾,表示尚不完備。好的理論應是有邏輯的、協調一致、且經過考驗的知識體系。

3-4-0-4察覺科學的產生過程雖然嚴謹,但是卻可能因為新的現象被發現或新的觀察角度改變而有不同的詮釋。

3-4-0-5察覺依據科學理論做推測,常可獲得證實。

3-4-0-6相信宇宙的演變,有一共同的運作規律。

3-4-0-7察覺科學探究的活動並不一定要遵循固定的程序,但其中通常包括蒐集相關證據、邏輯推論及運用想像來構思假說和解釋數據。

3-4-0-8認識作精確信實的紀錄、開放的心胸與可重做實驗來證實等,是維持「科學知識」可信賴性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