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語能力指標-標音能力: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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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能運用科技與資訊增進標音能力,豐富學習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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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閩南語-標音能力]]

2011年10月31日 (一) 22:42的修訂版本

3.標音能力

3-1-1能認唸基本的標音符號。(得視實際需要安排於適當年級【二年級或中年級】實施)

3-2-1能認唸標音符號的聲母、韻母、聲調。

3-2-2能運用標音符號提升聽說能力。

3-3-1能運用標音符號拼讀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語詞及短句。

3-3-2能運用標音符號拼寫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語詞及短句。

3-3-3能運用標音符號查閱字、辭典或相關資料。

3-3-4能運用科技與資訊輔助標音符號學習。

3-4-1能運用標音符號拼讀語句及文章。

3-4-2能運用標音符號記錄語詞或有音無字的音節。

3-4-3能運用標音符號記錄日常口語對話。

3-4-4能運用科技與資訊增進標音能力,豐富學習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