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語能力指標-音標系統應用能力: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幸福奉學網
第 11 行: | 第 11 行: | ||
3-4-1能藉由書寫符號,寫出簡單的單詞與句子。 | 3-4-1能藉由書寫符號,寫出簡單的單詞與句子。 | ||
− | [[Category: | + | [[Category: 本國語文-原住民語能力指標]] |
2011年12月10日 (六) 02:39的最新修訂版本
3.音標系統應用能力
3-1-1能辨認簡單的書寫符號(視實際需要實施,不一定於第一年實施)。
3-2-1能拼讀簡單的書寫符號。
3-3-1能唸出書寫符號。
3-4-1能藉由書寫符號,寫出簡單的單詞與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