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與人文能力指標-審美與理解: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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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美與理解
 
審美與理解
  

2011年11月3日 (四) 22:53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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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美與理解

2-1-5 接觸各種自然物、人造物與藝術作品,建立初步的審美經驗。

2-1-6 體驗各種色彩、圖像、聲音、旋律、姿態、表情動作的美感,並表達出自己的感受。

2-1-7 參與社區藝術活動,認識自己生活環境的藝術文化,體會藝術與生活的關係。

2-1-8 欣賞生活周遭與不同族群之藝術創作,感受多樣文化的特質,並尊重藝術創作者的表達方式。

2-2-6 欣賞並分辨自然物、人造物的特質與藝術品之美。

2-2-7 相互欣賞同儕間視覺、聽覺、動覺的藝術作品,並能描述個人感受及對他人創作的見解。

2-2-8 經由參與地方性藝文活動,瞭解自己社區、家鄉內的藝術文化內涵。

2-2-9 蒐集有關生活周遭本土文物或傳統藝術、生活藝術等藝文資料,並嘗試解釋其特色及背景。

2-3-6 透過分析、描述、討論等方式,辨認自然物、人造物與藝術品的特徵及要素。

2-3-7 認識環境與生活的關係,反思環境對藝術表現的影響。

2-3-8 使用適當的視覺、聽覺、動覺藝術用語,說明自己和他人作品的特徵和價值。

2-3-9 透過討論、分析、判斷等方式,表達自己對藝術創作的審美經驗與見解。

2-3-10參與藝文活動,記錄、比較不同文化所呈現的特色及文化背景。

2-4-5 鑑賞各種自然物、人造物與藝術作品,分析其美感與文化特質。

2-4-6 辨識及描述各種藝術品內容、形式與媒體的特性。

2-4-7 感受及識別古典藝術與當代藝術、精緻藝術與大眾藝術風格的差異,體會不同時代、社會的藝術生活與價值觀。

2-4-8 運用資訊科技,蒐集中外藝術資料,瞭解當代藝術生活趨勢,增廣對藝術文化的認知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