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教育能力指標-資訊科技的使用: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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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3日 (四) 23:27的修訂版本
資訊科技的使用
2-2-1 能遵守電腦教室(或公用電腦)的使用規範。
2-2-2 能操作視窗環境的軟體。
2-2-3 能正確使用儲存設備。
2-2-4 能有系統的管理電腦檔案。
2-2-5 能正確操作鍵盤。
2-2-6 能熟練中英文輸入。
2-3-1 能認識電腦硬體的主要元件。
2-3-2 能操作及應用電腦多媒體設備。
2-4-1 能認識程式語言基本概念及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