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能力指標-環境行動經驗: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幸福奉學網
跳轉到: 導覽搜尋
 
第 27 行: 第 27 行:
 
5-4-4具有提出改善方案、採取行動,進而解決環境問題的經驗。
 
5-4-4具有提出改善方案、採取行動,進而解決環境問題的經驗。
  
[[Category: 環境行動經驗]]
+
[[Category: 環境教育能力指標]]

2011年12月25日 (日) 20:35的最新修訂版本

環境教育能力指標-分段能力指標 查詢

(5)環境行動經驗

5-1-1具有跟隨家人或師長參與社區環境保護的活動經驗。

5-1-2能做到簡單的校園環保行動,並落實到家庭生活中。

5-2-1具有跟隨家人或師長參與關懷弱勢族群等永續發展相關議題之活動經驗。

5-2-2具有參與調查生活周遭環境問題的經驗。

5-3-1具有參與規劃校園環境調查活動的經驗。

5-3-2執行日常生活中進行對環境友善的行動。

5-3-3主動參與學校社團和社區的環境保護相關活動。

5-3-4具有參與地區性環境議題調查研究的經驗。

5-4-1具有參與國際性環境議題調查研究的經驗。

5-4-2參與舉辦學校或社區的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相關活動。

5-4-3能與同儕組成團隊,採民主自治程序,進行環境規劃以解決環境問題。

5-4-4具有提出改善方案、採取行動,進而解決環境問題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