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語能力指標-寫作能力: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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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寫作能力 | 5.寫作能力 | ||
2011年11月3日 (四) 22:38的修訂版本
5.寫作能力
5-2-1能聽寫基本的閩南語常用語詞和語句。
5-2-2能以閩南語進行基本的語詞替換與句型轉換。
5-2-3能運用標音符號輔助簡易的閩南語寫作。
5-3-1能運用閩南語書寫簡易的字條、卡片與標語。
5-3-2能運用閩南語寫出自己的感受與需求,並表達對他人的關懷。
5-3-3能運用標音符號提升閩南語寫作能力。
5-3-4能運用閩南語媒材、工具書或線上檢索系統輔助寫作。
5-4-1能寫出自身、周遭或鄉土有關的簡短故事。
5-4-2能在觀看閩南語影音媒材後,以閩南語書寫簡單的心得。
5-4-3能與同學以閩南語共同編寫角色扮演的簡單對白,並分享編寫與演出的樂趣。
5-4-4能以閩南語書寫簡單的書信及邀請函。
5-4-5能透過科技與資訊媒材,豐富寫作內容,提升閩南語寫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