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語能力指標-音標系統應用能力: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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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音標系統應用能力 | 3.音標系統應用能力 | ||
2011年11月3日 (四) 22:33的修訂版本
3.音標系統應用能力
3-1-1能辨認簡單的書寫符號(視實際需要實施,不一定於第一年實施)。
3-2-1能拼讀簡單的書寫符號。
3-3-1能唸出書寫符號。
3-4-1能藉由書寫符號,寫出簡單的單詞與句子。